昆明一房产中介员工骗走房主70余万买比特币 结果……
发布:中币网 时间:2019-07-15 00:00:00 加入收藏 打赏
房主委托中介公司卖房,
一名房地产中介工作人员心生贪念,
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将房源发布到微信朋友圈。
随后,
这名工作人员将该房源“一房二卖”,
骗走两名购房者共70余万元人民币,
并将该笔钱款尽数换成比特币。
盘龙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2018年8月,肖何(化名)进入盘龙区白塔路某中介公司上班。某天,房主李冰(化名)来到肖何所在的中介公司,请该公司帮他把自己位于白塔路某处的房子卖出去。
2018年9月中旬,肖何将李冰白塔路的房产发布到了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并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对房子标价,引来朋友圈中很多人咨询。2018年9月底的一天,之前到肖何所在中介公司看过房的杨新(化名)和孙波(化名)分别向肖何咨询了该套房屋。
肖何分别带杨新及其妻子、孙波及其姐姐在不同的时段看了李冰的房屋,并且以房东着急出售为由,诱导他们购买。果然,看房后的杨新和孙波对房子都很满意,并分别通过微信转账和银行卡存款的方式向肖何付了5万元和10万元的定金。
获得15万元定金的肖何一发而不可收拾,紧接着催促两人缴纳30%的首付,并告知他们尽快交征信材料以办理贷款。在肖何的催促中,杨新和孙波毫不怀疑地交了首付、契税、房屋配套费、贷款保证金等费用。他们不知道,那张和肖何所签订的临时购房合同是肖何从他人手里购买的,而上面鲜红的两个印章只是出自火车北站的一个小贩之手。肖何前后共骗得杨新和孙波70余万元,这些钱都被肖何用来在网上购买了比特币。
盘龙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肖何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肖何当庭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根据被告人肖何犯罪的事实、情节、社会危害后果以及归案后的表现,以诈骗罪判处肖何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来源:bitcoin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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