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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比特币犯罪一般以非法获取计算机系统数据罪处理

发布:中币网   时间:2018-05-08 17:33:48   加入收藏 打赏

5月8日消息,据楚天都市报报道,今年4月,武汉市汉阳检方批准逮捕一名武汉市首例比特币盗窃案嫌疑人。71岁的刘太婆经人介绍,让黄杰帮忙购买了0.22枚比特币黄杰趁机掌握了刘太婆的账号密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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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消息,据楚天都市报报道, 今年4月,武汉市汉阳检方批准逮捕一名武汉市首例比特币盗窃案嫌疑人。

71岁的刘太婆经人介绍,让黄杰帮忙购买了0.22枚比特币黄杰趁机掌握了刘太婆的账号密码。

去年12月1日,黄杰登录刘太婆的比特币账户,将刘太婆的0.22枚比特币转到了自己的账户中。当晚,他将比特币出售,获利2.4万元。警方经过侦查,将黄杰抓捕归案。

汉阳区检察院称,由于比特币是网络虚拟货币,所以,以比特币为犯罪对象的案件,一般以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处理。

但在黄杰一案中,有证据证明,刘太婆购买比特币支付的款项,以及黄杰将比特币卖出后获得的赃款,都是实际支付,比特币的价值得到了清晰体现,所以,办案检察官认为,黄杰盗窃他人比特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涉嫌盗窃罪。

此前的北京首例比特币被盗案中,海淀区某互联网科技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使用管理员权限插入代码以修改公司服务器内应用程序的方式 ,盗取该公司100个比特币,价值数百万元,后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抓获。今年3月,海淀检察院也是以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来源:比特币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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