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块链世界的严格
发布:中币网 时间:1970-01-01 08:00:00 加入收藏 打赏
这篇文章写给现在热火朝天的区块链项目方。
很多人以为区块链世界是无法无天的 —— 现在看起来确实如此。然而,事实可能恰恰相反。
现在被区块链技术颠覆得最狠的,其实是证券市场,及其相关的整个链条,从天使投资到风险投资到 PE,从投行到二级市场的套利机构…… 同时,与几年前人们所想象的不同,比特币为首的区块链应用(或,通常被称为“虚拟货币”)并未颠覆各国央行 —— 即便比特币可以被称为“货币”,那它也充其量只是地球上突然冒出来的“另一种货币”而已,这就好像地球边缘突然新成立一个小国发行了货币一样,对美元根本没啥实际影响 —— 迄今为止,比特币尚未对世界经济产生实质的影响,虽然我们并没有办法知道在很久之后究竟会发生什么。
在现实世界里,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管理其实是相当宽松、宽容的,虽然,在各国之中美国号称最为严格。有个段子是这么说的:
按照美国的证券法,香港所有搞证券的都得抓起来;
按照香港的证券法,大陆所有搞证券的都得抓起来……
这显然是戏谑,但一定程度上能看出各地对证券行业的宽松与宽容以及程度上的差异。
翻译成普通话,各国证监会大抵上是这样管理上市公司的:
兄弟,你别太过分了……
兄弟!你太过分了!—— 给你个警告!
兄弟!你是在太过分了!我们开会每个人都说你过分!—— 给你停牌!
现在的区块链世界,人人都能、都在发行证券 —— 虽然、当然,大家都不承认自己发行的是证券。可无论如何措辞,它就是可编程电子证券么!
然而,现在问题来了,99.99% 的人只看到“人人都可以发行证券”,却没看到另外一个已经出现的事实:
人人都是证监会
“无法”比“有法”更可怕。逻辑上来讲,有法可依,你还可以“合理辩解”、“合理回避”;然而,在无法可依的时候,你随时可能被“人人执法”所误伤。
随便举个例子,“非法集资”这个词,其实就是正在执法的“人人”所并不真正理解的词汇。“非法集资”这个词里面的“资”究竟是什么啊?在国家没有明确定义之前,在中国,这个“资”所指的,是且只是人民币。乡亲们因为你擅长销售,所以把自己的白菜都交给你,委托你到市场上去卖,这就难道叫“非法集资”?或者“非法集菜”?
然而,当权利下放的时候,几乎肯定会出现权利滥用。现在“火速入场”、“All in 区块链”的团队和公司,只看到“随随便便就融了几个亿”,却没看到可能马上套在自己身上的枷锁 —— 未来,你所受到的监管,是全民监管,是社会共治。
你可以忽悠,但,我猜没有人可以只靠忽悠风光一辈子。你可以做个排版很漂亮、术语堆积如山、晦涩到别人看不懂的白皮书,但,你终究要落地,你终究要拿出东西给人看,不对,是给“人人”看 —— 虽然“人人”可能是所谓的“乌合之众”,但实际上,只要其中有那么一两个聪明人足以…… 有一天水落石出的时候怎么办?等到“水落石出”需要多久?谁也不知道,但,趋势上来看,会越来越快。
长则几年,短则几天。
可问题是,人这一辈子很长很长啊!这一代年轻人活过百岁很自然吧?你真敢“风光两三年”之后,剩下的日子里一直背着黑历史吗?别说区块链的世界了,即便是“传统互联网”上留下的痕迹都很难被删除呢!(有兴趣不妨去访问一下 archive.org)
去年郑伊廷跟我“撕逼”的时候,动不动拿“跟我的律师谈”作为挡箭牌……
有趣的是,郑伊廷从未给过我他的律师的联系方式;后来我通过台湾的朋友找到那个律师的办公室电话,前后打电话三次,对方秘书都以“吴律师会议中”来搪塞我;最后我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请对方有空时联系我 —— 迄今为止也没有任何音讯。
不仅如此,她还声称要委托律师来北京告我“诽谤”。我在她的简书文章下留言表示欢迎 —— 当然,这么久了,我并没有收到她委托的律师函。反过来,我倒是认真的,已经于春节前在台湾委托律师,向她发送了律师函。
然而,我知道“法治”的效率,当然也并不完全指望台湾的法律可以保护我。我所知道的是,互联网本身就是个“抹不掉录音机”,我并不需要“追债”,我也不需要“胜诉”,甚至不需要“追责”,我只需要把发生的一切如实记录在网上,done:
你当初是那么说的;
后来你是这么做的;
当然,这条最关键:我有证据!
仅此。你愿意改正,你就正常改正;你不顾道理,负隅顽抗,那你就继续,反正时间越久,印记越深。
这是一个例子而已。(说实话,我也不敢得罪人。真不敢随便评价任何项目,所以举例的时候只能举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例子。)
不要羡慕骗子赚到钱了 —— 在哪儿都一样啊:你什么时候看到骗子赚钱困难的?!可事实上,区块链世界里的“赚钱”已经比其他平行世界里容易太多了,何必贪心?不走到一定地步,人们很难理解这个事实:“作为一个正常人,消费能力事实上非常有限,根本花不掉那么多钱的!” 为什么要为那些自己花不掉的钱抛弃自己的信誉,抛弃自己的未来?尤其是还有那么长远的未来?不值,真的不值。
所谓时代进步,最重要的体现就在于:
好人赚钱更多了,或者,好人赚钱更容易了。
不是吗?区块链给个体赋能的效用是最大的,也就是说,在这里,做个好人真的赚钱更多,真的更容易,又何必跟自己过不去?
2018 年过去了一个半月,在过去的几十天里,我天天跟项目方说的话都差不多:
这是个事实上更为严格的世界,千万不要给一着急就自己套上枷锁。
不着急的,尤其不能因为着急而给自己挖坑。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仔细想想罢:
做个好人,是时代的恩惠。
补充另外一个观点: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执法的“人人”,都自觉遵守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拿证据说话”。否则,一定会有很多好人被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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