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干的?网吧电费突然高涨,电脑竟然都变成比特币“挖矿机”
发布:中币网 时间:2019-02-27 00:00:00 加入收藏 打赏
日前,杭州下城区人民法院判了一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被告是三个小伙子,他们都是杭州某网络科技服务公司的员工,先后与杭州下城区、余杭区、江干区等地的100余家网吧签署了维护协议。也正是他们,在电脑维护过程中,在数千台电脑上做了手脚。
当时网吧老板张某报案后,网警开展侦查。在之后的几个月里,经多次对网吧的服务器、电脑进行分析,民警终于追查到非法控制网吧电脑的远程服务器和相关嫌疑人身份,并确定嫌疑人就在杭州。专案民警兵分多路,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刘某,并查获作案用的服务器、电脑、手机等物品。
当见到这3名嫌疑人的照片时,张某吃了一惊:“这几个人我见过,他们不就是之前来网吧提供电脑维保服务的小伙子吗?”
其中,为首的王某是该公司负责人。
在案件审理中,法院认定,王某的公司与杭州100余家网吧签署了维护协议。从2017年12月起,王某与公司员工刘某、李某三人合谋,利用公司在系统维护中获得的计算机控制权限,通过非法控制合作网吧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方式,偷偷植入木马程序。
这些木马程序植入后,网吧电脑运行会自动加速,因为电脑后台启动了靠“挖矿”来获取虚拟货币的程序。这些虚拟货币在网上有很大的市场。
这也是王某等人所瞄准的利润所在。
经勘查,王某、刘某、李某一共对90多家网吧的8000余台客户端计算机进行了非法控制,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7万余元。
下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李某、刘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且系共同犯罪。
据此,法院作出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钱江晚报)
来源:bitcoin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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