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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国内会不会给虚拟货币征税?

发布:中币网   时间:2021-10-26 00:00:00   加入收藏 打赏

每天8分钟搞懂区块链,愿意用十年陪你一起见证区块链改变世界。 你好,我是高朋,这里是8分钟区块链,上周关于国内的政策发生了两件大事,第事情呢是,是关于上周中国税务报发

每天8分钟搞懂区块链,愿意用十年陪你一起见证区块链改变世界。

你好,我是高朋,这里是8分钟区块链,上周关于国内的政策发生了两件大事,第事情呢是,是关于上周中国税务报发的一篇文章,第二个是发改委发的一个关于打击挖矿的一个意见征集稿,

我们先说,中国税务报上面的一篇文章。

标题是防范虚拟货币带来的税收风险,看到这篇文章,很多同学都担心自己买的数字时候今后会不会被增税税费。

其实,这个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因为征税有个前提就是你得首先肯定他交易和买卖的合法性,而且这个点在我们国内还暂时看不到希望。

有人说前两天发改委的关于挖矿的征求意见,不就是看到希望了吗?

的确发改委,确实有这个一个征求意见,给你看下


1:可使用清洁能源挖,水电,风电,太阳能,或者我在国内自己解决电的问题,只要不管都行。

2:向国外出口机器能挣外汇

3一棒子打死解决不了问题,只会让挖矿活动进入地下,然而不利于监管

4:长期挖矿的数据是100%的赚钱,2年以上,不断电的,提高我国居民平均收入,挣的是全世界的钱

5:控制比特币的记账权,美国有币,我们有算力,算力集中在国内,提高话语权。

以上,他们都是知道的,而且非常清楚的知道,不要小瞧高层的智慧,那本次征集意见的目的是什么呢?无法就是想,让大家提提建议,在呢彻底有效的打击,和清退这个行业。

好,下面再说收税的事情。我给你念一下中国税务报,写的重要的一部分,原文你可以根据标题,去搜下。

你听完,你会发现就关于征税就没这么可怕了。

好下面是原文的一部分:

建立税收监管整体框架。尽管我国当前对虚拟货币形式的非法金融活动进行了严格限制,但是从当前情况看,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在全球范围内的交易很难在短时间内消失,未来发展的方向也无法确定。

同时,在当前法律框架内,我国对于个人持有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并未禁止,而虚拟货币的交易被定义为一种“无效的民事行为”,却并未从法律上明确禁止。

这个无效的民事行为非常关键,这就意味着从今以后,你在玩币的时候被骗了,比如,你把1个比特币去换骗子的空气币,这个行为就是无效的民事行为。

哪怕骗子给你承诺了,我这个币未来能涨到100万美金,如果涨不到,他陪给你,哪怕你们之间已经签好了合同,骗子也安了手印,盖了公司章,结果他归零了,你再去找警察报案,警察就可不管了。

因为,你们之间的签的合同也好,口头承诺也好,盖了公章也好,各个关于虚拟货币的交易行为,都是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没有法律效率的,而且这一条是公安部要求添加上去的,因为你现在要求虚拟货币交易所全部出海,之前没出海之前,公安局办案可以找火币和ok去要数据,要证据,一般火币和OK是会配合的,毕竟你人在国内的,可是现在呢,交易所都出海了,徐明星全家都出海了,火币清退国内用户了,你还找谁要证据呢?

没有证据公安没法抓人,检察院没法量刑,法院也没法判刑,所以,才有了这一条,虚拟货币的交易被定义为一种“无效的民事行为”就是关于虚拟货币的交易交易合同,承诺,就跟未成年人立的遗嘱一样,就跟精神病人杀人一样都是无效的。

好,我们还继续往下念:

从税收角度上来看,对于国内企业和居民参与虚拟货币的境内外交易,我国应加强部门协作与国际多边监管合作,重点防范资金违规跨境流出和利用虚拟货币在境内外避税,并将虚拟货币账户纳入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之列。同时,我国应完善相关财产申报登记机制,对持有大量虚拟货币的用户进行实名登记与动态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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